我所知的,业主委员成立。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社区。社区接到通知后 30 日内,在街道领导下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你说的临时物业合同是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它的有效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时自动终止。 小区交付超过半年或入住率达50%以上,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任何业主牵头到房管部门申请就可以成立,成立业委会由街道、办事处、房管部门及业主成立筹备组,程序由房管部门指导!希望对你有帮助。
按建设部出台的《业主大会规程》,小区业委会,必须由该小区全体业主选举产生。大体程序如下: 1、入住户数达到50%以上,并5户以上业主可联名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小区业委会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并将其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等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