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二、调整措施不可调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防火间距不限1. 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防火间距不限;(图示3)1. 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图示4)
一、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二、调整措施不可调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防火间距不限1. 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防火间距不限;(图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