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挂靠网 招聘信息 简历库 企业库 资质代办 放心中介 建筑资讯 建筑考试
当前位置: 证书估价 > 建筑问答 >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中业主为什么对勘察资料不负责责任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中业主为什么对勘察资料不负责责任

2021-06-05 13:40:09
5个回答
匿名用户 2021-06-10 10:31:14

一、《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三……

阅读全文

一、《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匿名用户 2021-06-10 18:58:00

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出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填写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工程情况:应注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抗震设防烈度、防火等级、开竣工日期、工程合同造价、主要建筑装饰做法、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完成施工合同内容情况。   (2)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注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图审机构、检测机构(包括主要分包单位)的全称。   (3)监理部情况:应注明项目监理部的组成形式和规模,监理部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主要检测设备和工具。   (4)施工单位情况:应注明施工企业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的组成及主要质量管理措施。   2、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1)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监理规划中的监理目标、范围及措施进行概述,明确监理细则中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点的实施情况。   (2)监理方式:应注明在监理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

阅读全文

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出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填写   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工程情况:应注明工程所在地理位置、结构形式、层数、建筑面积、抗震设防烈度、防火等级、开竣工日期、工程合同造价、主要建筑装饰做法、安装工程主要内容、完成施工合同内容情况。   (2)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注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图审机构、检测机构(包括主要分包单位)的全称。   (3)监理部情况:应注明项目监理部的组成形式和规模,监理部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主要检测设备和工具。   (4)施工单位情况:应注明施工企业质量目标、质量体系的组成及主要质量管理措施。   2、监理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情况:   (1)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监理规划中的监理目标、范围及措施进行概述,明确监理细则中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点的实施情况。   (2)监理方式:应注明在监理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检测设备和工具,采取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情况。   (3)施工过程阶段的监理:应注明对进场原材料复试的见证取样,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和质量缺陷的整改等情况。   (4)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应注明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情况,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3、工程质量评估:   (1)评估依据:应根据国家现行规范、规范(注明主要规范、规程名称),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基检测报告和沉降观测记录等文件进行评估。   (2)竣工资料核查情况:应根据规定核查竣工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竣工图与实体是否一致,并附“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表”。   (3)安全生产情况。   (4)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5)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应对各个分部工程质量情况分别概述,必须注明主要分项工程实测合格点率,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6)沉降观测情况及结论:注明沉降观测单位及竣工前阶段沉降观测结论。   (7)单位工程质量验评结论。   (8)注明该工程是否有甩项未完项目,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对工程建设有何建议。

匿名用户 2021-06-12 23:23:37

现在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仍是GB50202—2002,因《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总得设计先行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 第109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5.1.3、5.3.1、5.3.4、6.1.1、6.3.1、6.4.1、7.2.7、7.2.8、8.2.7、8.4.6、8.4.9、8.4.11、8.4.18、8.5.10、8.5.13、8.5.20、8.5.22、9.1.3、9.1.9、9.5.3、10.2.1、10.2.10、10.2.13、10.2.14、10.3.2、10.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同时废止。 本规……

阅读全文

现在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仍是GB50202—2002,因《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总得设计先行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 第109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5.1.3、5.3.1、5.3.4、6.1.1、6.3.1、6.4.1、7.2.7、7.2.8、8.2.7、8.4.6、8.4.9、8.4.11、8.4.18、8.5.10、8.5.13、8.5.20、8.5.22、9.1.3、9.1.9、9.5.3、10.2.1、10.2.10、10.2.13、10.2.14、10.3.2、10.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匿名用户 2021-06-15 21:29:27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在执行哪个标准 答:现在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仍是GB50202—2002,因《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总得设计先行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096号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5.1.3、5.3.1、5.3.4、6.1.1、6.3.……

阅读全文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在执行哪个标准 答:现在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应仍是GB50202—2002,因《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总得设计先行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096号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5、5.1.3、5.3.1、5.3.4、6.1.1、6.3.1、6.4.1、7.2.7、7.2.8、8.2.7、8.4.6、8.4.9、8.4.11、8.4.18、8.5.10、8.5.13、8.5.20、8.5.22、9.1.3、9.1.9、9.5.3、10.2.1、10.2.10、10.2.13、10.2.14、10.3.2、10.3.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匿名用户 2021-06-18 12:30:12

这段话在网上已经复制粘贴好多次了,原创作者是谁已经不清楚了。题主可以做一个参考。我的建议是翻一下勘察设计条例,如果你专业施工,这些东西肯定要懂得。好了,以下奉上网上经典帖子。 大勘察,小市场。勘察资质概念下的岩土测试、检验、检测、监测、施工勘察,已经与主体详细勘察割裂,成为独立于勘察之外的新兴市场和产业链。五方责任终身制度下,勘察责任如何明晰?是否需要对这些主体勘察之外的专项勘察事务负责?本文提出浅显的思考。敬请专家指正。 有的同行说,“五方责任主体”很多余。也有道理。毕竟目前的各级验收,签字的就是这五方。本来就是五方责任主体嘛。 但是,以前的五方签字验收,毕竟还只是一个业内管理。本次的五方责任主体,把业内行规上升到建设法规、社会公众层面,重视层面还是不一样的。 五方责任主体这个政策的出台,给勘察提出了新的思考:勘察单位对项目勘察事务,承担总的责任。难道以前不是勘察承担吗?以前还是有些模糊之处。我主要谈以下两点: 一,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的关系。 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在很多地方不是一家勘察单位来做。主体勘察单位做了主体勘察,提供了持力层、承载力,完成了审图。后面的施工勘察如岩溶……

阅读全文

这段话在网上已经复制粘贴好多次了,原创作者是谁已经不清楚了。题主可以做一个参考。我的建议是翻一下勘察设计条例,如果你专业施工,这些东西肯定要懂得。好了,以下奉上网上经典帖子。 大勘察,小市场。勘察资质概念下的岩土测试、检验、检测、监测、施工勘察,已经与主体详细勘察割裂,成为独立于勘察之外的新兴市场和产业链。五方责任终身制度下,勘察责任如何明晰?是否需要对这些主体勘察之外的专项勘察事务负责?本文提出浅显的思考。敬请专家指正。 有的同行说,“五方责任主体”很多余。也有道理。毕竟目前的各级验收,签字的就是这五方。本来就是五方责任主体嘛。 但是,以前的五方签字验收,毕竟还只是一个业内管理。本次的五方责任主体,把业内行规上升到建设法规、社会公众层面,重视层面还是不一样的。 五方责任主体这个政策的出台,给勘察提出了新的思考:勘察单位对项目勘察事务,承担总的责任。难道以前不是勘察承担吗?以前还是有些模糊之处。我主要谈以下两点: 一,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的关系。 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在很多地方不是一家勘察单位来做。主体勘察单位做了主体勘察,提供了持力层、承载力,完成了审图。后面的施工勘察如岩溶的钻芯,换了一家做。这个基础验槽签字,谁签?谁是五方的勘察方?这个问题就很模糊。主体勘察单位签字?我不签,施工勘察不是我搞的,我不知道他搞的怎么样。施工勘察说,我只是具体事务的专题钻探,给你主体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供数据,大面积的主体勘察,我又没有做,我签什么字? 当主体勘察单位不愿意为施工勘察承担责任的时候,就有业主和质监站专家来劝说你:施工勘察是为主体勘察单位提供数据的,你作为主体勘察单位应该采纳。我说,这是屁话。持力层、承载力、岩溶安全,这不是实验数据这么简单的事,是勘察最为主要的数据、最为核心的结论、最为主要的工作!勘察最核心的东西,勘察单位自己不能搞?何况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说,勘察数据不受其他外单位改变(原文我记不清了)。 所以,我给出建议是: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单位应该是一家完成。让一家来做这个勘察责任主体。 那么有人说,业主不会干的。如果施工勘察和主体勘察必须是一家,没有选择,那么后面的施工勘察的要价,会很高,会拿住业主的。业主一定要货比三家。 我说,那没办法。 要不,施工勘察你另外请一家来做,主体勘察单位从中要提取一定比例的技术费用,以示为你负责的经济技术关系。 或者,两家做,两家都在基础验槽和基础验收记录上签字。凡是有施工勘察的,验收表多一个施工勘察——这个似乎又不符合行业管理。行业管理实际上只认一家勘察的。 二,岩土检验、试桩与勘察的关系。 岩土的检验和检测,大致分为两块:设计前为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依据的载荷试验;施工后的质量验证。前者属勘察,后者属质量检测。也有的检测提前进行,两个阶段合并。如大直径嵌岩桩,提前在桩底的岩基载荷板试验,既是设计数据,也是检测数据。 我查到湖北省发布的“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审图变更管理办法”,把试桩资料列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甲级地基勘察的天然地基载荷板试验,更是无疑问的勘察内容了。 ——所以,这些都是属于勘察内容。勘察要不要为此承担“五方责任”? 但是目前的状况是,这些涉及到承载力数据的确定、持力层认定的试验、检验、检测,在很多三四线城市,勘察单位是不能做的。地方建设局,都垄断给建设局下面的检测站来做。但是这些检测单位得出的岩土参数,却需要勘察单位来认可负责。 同上,专家们还说了:这些检验数据,就是勘察数据,提供给你们勘察单位,你们应该采纳。我还是说:P。我们不会做?我们不会做也可以自行委托人去做. 五方责任主体后,这个事情怎么看?我觉得勘察单位正好主张我们的行业权益。我觉得,为设计提供事前设计依据的载荷试验,岩土检验,都是勘察范畴的事情,勘察单位都应该有资格做,有权利去做,去承接这个业务。 反之,如果这些事不是勘察做的,勘察单位还是得通过五方责任主体已经为此承担了总体责任。 政府的管理责任愈加明晰。 那么勘察的责任和权利要对等。这就是我的浅薄的思考。

北京挂靠价格
挂靠价格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