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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一建市政增项资格证发放时间

2020-06-08 18:57:24
5个回答
匿名用户 2020-06-09 06:52:49

是可以跨省考的,一级建造师全国通用。增项考试怎么报名呢?第一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第二步:仔细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下一步。填写报考信息;注意:报考人员一旦通过照片审核,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第三步: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所选择考区即为报名现场所在地;第四步:打印报名表;考生通过照片审核后方能打印报名表。审核状态可从【查询修改】进入,点击【详细信息】进行查看。打印报名表时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无效,不能用于报名。第五步:核对提交材料如下: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3)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注意:建造师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的,必须要和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是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的。

匿名用户 2020-06-11 23:51:35

那不叫电梯资格证,应该是电梯维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该证是负责日常养护和维修的专业证书。   一、电梯 维护保养维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报考及费用   电梯检测维护保养上岗证的准确名称应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到当地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检测所去学习培训就可以拿到的,报名费500,一年定期2次学习的吧。具体得咨询当地技术监督部门。   二、可以从事电梯维保的机构   按特种设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只有三类机构可以从事电梯维保:   1.电梯制造厂;   2.电梯安装公司;   3.电梯维保单位。   个人不能承担维保业务。   申办设立上述机构,规模不同,费用自然也不同。同时,上述机构的设立条件中,有相应的人员结构要求。其中,会要求有一定的安装维修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个人考证相关的全部费用大概也就1500--3500元。取得资质后可在上述的某一机构进行安装、维修、维保工作,但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揽维保业务。   三、电梯维保资质的分级管理   (一)电梯维保资质等级是根据你所要维保电梯的运行速度来划分的。   1.A级是2.5m/s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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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叫电梯资格证,应该是电梯维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该证是负责日常养护和维修的专业证书。   一、电梯 维护保养维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报考及费用   电梯检测维护保养上岗证的准确名称应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到当地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检测所去学习培训就可以拿到的,报名费500,一年定期2次学习的吧。具体得咨询当地技术监督部门。   二、可以从事电梯维保的机构   按特种设备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只有三类机构可以从事电梯维保:   1.电梯制造厂;   2.电梯安装公司;   3.电梯维保单位。   个人不能承担维保业务。   申办设立上述机构,规模不同,费用自然也不同。同时,上述机构的设立条件中,有相应的人员结构要求。其中,会要求有一定的安装维修人员,这些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个人考证相关的全部费用大概也就1500--3500元。取得资质后可在上述的某一机构进行安装、维修、维保工作,但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揽维保业务。   三、电梯维保资质的分级管理   (一)电梯维保资质等级是根据你所要维保电梯的运行速度来划分的。   1.A级是2.5m/s以上的;   2.B级是2.5/s(含)以下的;   3.C级是1.75m/s(含)以的。   (二)办理电梯维保资质的条件要求   1.A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   (2)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工程师不少于4人。(这8位是指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两个专业都要有,机械5人,电气3人)   (3)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5)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4人。   2. B级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1)注册资金150万元以上。   (2)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工程师不少于3人。(这6位是指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两个专业都要有,机械4人,电气2人)   (3)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5)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3人。   (6)近5年累计安装申请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数量至少为:电梯80台套;起重机械40台套;客运索道或大型游乐设施12台套。   3. C级电梯维保资质电梯维修许可证办理条件要求   (1)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工程师不少于2人。。(这3位是指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两个专业都要有,机械2人,电气1人)   (3)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5)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

匿名用户 2020-06-14 10:49:02

安监局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报考条件: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规定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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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报考条件: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规定 特种作业证件至少有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 1、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规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为特种作业操作证。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下属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匿名用户 2020-06-17 22:24:18

就是 电梯维修保养资格证书 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址---特种设备局---电梯维修保养资格证书办理 一、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三、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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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 电梯维修保养资格证书 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址---特种设备局---电梯维修保养资格证书办理 一、许可项目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 二、设定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三、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安装改造维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安装改造维修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并能有效执行; (六)能够保证安装改造维修设备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具体条件见有关安装改造维修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四、实施机关 (一)下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实施: 1.压力容器 大型压力容器的现场组焊由相应级别的制造单位进行。 2.电梯 随制造许可范围一同申请。 3.起重机械 随制造许可范围一同申请。 4.客运索道 5.游乐设施 随制造许可范围一同申请。 (二) 下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实施: 1.锅炉 2.压力容器 除大型压力容器的现场焊接由相应级别的制造单位进行外。 3.电梯 (1)随制造许可一同申请; (2)只申请安装改造。 4.起重机械 (1)随制造许可一同申请; (2)只申请安装改造。 5.大型游乐设施 (1)随制造许可一同申请; (2)只申请安装改造。 (三)所有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的受理、审批、发证,均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实施。 五、许可程序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包括申请、受理、试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安装改造维修资格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四份)向许可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许可实施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并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试安装改造维修 按照规定需要准备试安装改造维修设备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进行试安装改造维修。 (四)鉴定评审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经批准受理申请资料,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按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受理机构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许可实施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设立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在相关网站上公布),负责申请书的接受和许可证的发放。 具体程序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六、许可期限 (一) 许可实施机关接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并将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返回申请单位。 (二)鉴定评审机构在接到鉴定评审约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安排,在3个月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并在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后的3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报告。 (三) 许可实施机关在接到鉴定评审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批准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 (四)申请书被批准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年内约请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大型设备可以延长至2年,否则应当重新办理申请受理手续。 七、许可增项 获证单位在其有效期内需要增加许可项目、种类、类别、品种等的,按照重新申请办理手续,但如果基本条件(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未发生变化的,可以不履行鉴定评审程序。 八、复查换证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6个月前,应当按照许可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的具体要求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九、变更与延续 (一)获证单位因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许可证的,应当填写变更申请书(在相关网站上公布),出具变更的相关证明,由发证机关换发许可证。 (二)获证单位在按照规定办理复查申请后,由于单位地址变更、改制、灾害、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延续取得的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有效期满30日前办理延续手续,但延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十、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锅炉等特种设备审查及检验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10号)

匿名用户 2020-06-21 19:23:46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126号)安排,经研究,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仍选用全国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5月3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年5月3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5年5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命题及科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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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市建管局(处):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126号)安排,经研究,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仍选用全国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30日、5月3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5年5月3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5年5月3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命题及科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山东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相应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3.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底。 四、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者,核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增专业)合格证书》。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年度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组织工作。鉴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单位、人员数量大,涉及专业多,组织工作难度大等因素,考试报名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市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二)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20kb以下 ,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报考人近期一寸(38mm×27mm)免冠照片(与网上上传照片同底版)。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材料按各市指定时间到所在市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网上报名时要正确输入报考信息,报名信息有误,责任自负。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中央驻鲁及省直单位到属地报名。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非首次报考人员,仅提交《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2.首次报考人员须提交: (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2)学历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 (四)报名时间。考生网上报名时间自2015年1月19日9:00-2月6日17:00。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报名结束后,各市将报名数据库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六、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7] 256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考务费:综合知识考试每科56元,专业实务考试每科75元,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供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统一收取上缴省级财政专户。 七、其他事宜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多,各地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填错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输入原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系统自动提示需报考专业及科目,如变更专业,上年度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作废。报考新增专业类别考生按提示要求点击新增专业选项。 (三)参加滚动考试的考生如原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级别有误,不允许自行更改,须经企业审查同意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更改。 (四)考试教材订购可联系山东省建设执业师专业书店,联系电话:0531-87034325、87087261。 附件: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代码表 2.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流程 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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