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1.1建立监理方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生岗位责任人制度。此外,应建立独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测量机构,质量数据不与承包人共享。 1.2督促、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隐患。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各级分项工程自检质量负责人和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和充实完善。 2.质量监控事前预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导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驻地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2.1审核单……
阅读全文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1.1建立监理方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生岗位责任人制度。此外,应建立独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测量机构,质量数据不与承包人共享。 1.2督促、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隐患。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各级分项工程自检质量负责人和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和充实完善。 2.质量监控事前预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导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驻地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2.1审核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它施工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工艺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2.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有关各工程队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检部门专职质检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检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另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旁站,随机抽查的方法,待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再进一步验收,彻底消灭工程中质量问题。 3.动态控制,事中认真检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是现场监理与质监部门的重要不同之处。工程监理工作并不是监理工程师只在现场转一转、看一看,验收时检查工程是否按图纸、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这样往往使一些质量问题已经出现,甚至还要返工。在质量控制中应改静态检查为动态控制。主要抓住以下几方面: 3.1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旁站监理 驻地监理组必须通过旁站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②采用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巡视等方法检查承包人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和做出现场指令。③对重要工序、首次工序、欠稳定工序和不易测控的工序必须采用全过程旁站,“盯”在施工现场监督,并在监理独立平行的检验表中“结论”栏里填写监理旁站施工所见到的施工情况、外观鉴定意见及各种自检质保资料的规范化情况等,作为签发承包人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的依据。④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⑤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3.2工程自检报告及中间检验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不少于承包人全频率检验的20%进行包括试验、测量等全方位独立抽检,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3.4中间交工报告及中问交工证书 当一个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自检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工程质量评分工作可随之进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系统验收,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4.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问题 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首先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审批关。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或影响工程安全时,报总监或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条件,只有一流的工程质量才能保证树立起企业自身形象,只有一流的工程质量才能占领未来的市场。
首先应明确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监督频率和监督控制点。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组应掌握: (一)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依据; (二)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关主要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三)监督组织形式; (四)质量监督工作内容、程序与要求; (五)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内容; (六)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关键工序抽查计划; (七)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内容; (八)质量监督措施与公开办事制度。 所以,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程序监督(行为监督)结合实体抽查。在实际工作当中,监督站主要控制程序,只要监督程序到位,工程质量一定有保障。 (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万元重赏之下 矿工冒险勘察身亡2013年初,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白矿业公司”)与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温二井公司”)签订2013年探矿工程承包合同,由温二井公司承包陕西太白矿业公司包括九坪沟、白水浪等地的地质探矿部分坑探工程。2013年12月2日上午,温二井公司驻太白项目部施工队矿工覃某群、张某鹏按照施工队队长贾某友(温二井公司驻太白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的安排,到九坪沟探矿区1700米中段一处天井进行出渣作业。由于两人没有出渣工具,打算去3号天井寻找工具。张某鹏在询问了3号天井的地形、路径等情形后,越过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围栏,来到3号天井下,沿铁梯爬上垂高21.8米的天井平台北口联络道,找到出渣用的工具簸箕和耙子,将工具扔下天井,之后因缺氧昏倒在平台上。覃某群见张某鹏迟迟未回,便去3号天井寻找,覃某群从天井铁梯向上攀爬时因缺氧窒息坠落死亡。施工队长贾某友来到事发地点,发现天井下坠井死亡的覃某群,贾某友到有手机信号的地方联系工队进行救援,并让拉矿石的张某奎找人救援。贾某友找来绳子返回天井沿铁梯爬上去对张某鹏施救,将绳子系在天井第一个平台钢筋上,因缺氧倒在平……
阅读全文万元重赏之下 矿工冒险勘察身亡2013年初,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白矿业公司”)与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温二井公司”)签订2013年探矿工程承包合同,由温二井公司承包陕西太白矿业公司包括九坪沟、白水浪等地的地质探矿部分坑探工程。2013年12月2日上午,温二井公司驻太白项目部施工队矿工覃某群、张某鹏按照施工队队长贾某友(温二井公司驻太白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的安排,到九坪沟探矿区1700米中段一处天井进行出渣作业。由于两人没有出渣工具,打算去3号天井寻找工具。张某鹏在询问了3号天井的地形、路径等情形后,越过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围栏,来到3号天井下,沿铁梯爬上垂高21.8米的天井平台北口联络道,找到出渣用的工具簸箕和耙子,将工具扔下天井,之后因缺氧昏倒在平台上。覃某群见张某鹏迟迟未回,便去3号天井寻找,覃某群从天井铁梯向上攀爬时因缺氧窒息坠落死亡。施工队长贾某友来到事发地点,发现天井下坠井死亡的覃某群,贾某友到有手机信号的地方联系工队进行救援,并让拉矿石的张某奎找人救援。贾某友找来绳子返回天井沿铁梯爬上去对张某鹏施救,将绳子系在天井第一个平台钢筋上,因缺氧倒在平台上身亡。其他矿工在接到贾某友的电话后,火速赶到现场,拉矿石的张某奎爬上天井第一个平台,也昏倒在了贾某友身边。后与张某奎一起来参与救援的李某高在攀爬天梯时缺氧窒息坠落身亡。随后,担任太白矿业公司二矿安全员的易某、温二井公司驻太白项目部项目经理蔡某游等人先后赶到现场,安排陆续赶来的施工队工人架设通风管,用离心式风机对3号天井进行通风。通风一段时间后,由于洞内情况不明,没有人愿意去勘察情况。蔡某游说谁上去给谁一万元,在金钱的鼓励下,无专业救援资质的工人李某章站出来说愿意上去。蔡某游给李某章绑上安全带、手电、CO测试仪,易某给李某章戴上氧气自救器并调试好。李某章顺着梯子往上爬,走了几步就把氧气自救器扔了下来,易某接住,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李某章就上去了,但很快就因缺氧窒息坠落身亡。他们将李某章抬出洞子,再没有人敢上去救人了。之后,通过持续通风后,晕倒的张某奎、平台顶部的张某鹏苏醒脱险。事故发生后,经过宝鸡市人民政府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认为,陕西太白金矿九坪沟探矿区三号天井“12·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是一起企业职工私自离开作业岗位,私自攀爬有明显禁止标志的天井缺氧,安全管理者指挥工友盲目施救,最终导致4人在天井内缺氧窒息死亡的较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1、缺氧窒息。浙江温州井巷工程公司施工队民工安全意识淡薄,离开作业岗位,私自攀爬有明显禁止标志的天井,工友盲目施救,最终导致4人在天井内缺氧窒息死亡。2、盲目施救。浙江温州井巷工程公司施工队工友在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使在场参与救援人员先后窒息死亡,造成事故扩大升级。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1、安全培训教育管理不到位,现场负责人贾新友为该施工队主管生产施工安全的管理人员,违规下井指挥施救,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事故扩大升级。2、安全设施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未按照矿山规程要求,给现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检察院:太白矿业公司安全员易某构成玩忽职守罪辩护人:不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且认罪态度好,应宣告缓刑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易某犯玩忽职守罪,于2014年11月6日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2013年12月2日9时许,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九坪沟探矿区工人张某鹏、覃某群(死亡)因出矿渣未找到工具,张某鹏便私自攀爬至136线(3号天井)取出渣工具,后因缺氧昏厥在天井平台上。之后有覃某群、贾某友等5名工人盲目相继施救,导致先后4名工人在施救过程中因缺氧坠落或者窒息死亡,2人受伤的一起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被告人易某做为陕西太白黄金矿业公司派驻九坪沟探矿区安全员,具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对应急救援事故进行组织、监管的职责,因其疏于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导致事故发生后工人相继盲目施救。在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易某在现场组织救援期间,因其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阻止不具备专业救援技能的工人李某章盲目施救,导致李某章在救援过程中坠亡,致事故伤亡扩大。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易某做为国家工作人员,因其疏于履行安全培训教育职责,致使事故发生后工人相继盲目施救;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因其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一名工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易某辩称,在本次事故中他有一部分责任,但事故责任人不止他一个人,让他一个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对他不公平。其辩护人主张被告人易某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易某犯玩忽职守罪的罪名和理由均不能成立。被告人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且认罪态度好,无前科劣迹,应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被告人易某宣告缓刑。法院:被告人易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三缓三!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易某在任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九坪沟探矿区安全员期间,负责太白矿业公司九坪沟探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但被告人易某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表现为,一、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其负责安全的生产区存在的安全隐患重视程度不够,致使未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的新进员工张某鹏私自攀爬有禁止标志的天井,引发事故;二、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被监管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施工队队长贾某友,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未认真进行气体检测、通风、监管,违规指挥井下作业,违规指挥救援,引发事故并导致事故扩大;三、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原因不明,未确认救援环境安全的情形下,未阻止无救援常识的施工队民工冒然施救,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综上,被告人易某作为公司管理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范,发生较大伤亡事故,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事故的发生是多种原因结合造成,易某虽有安全管理监督方面的过失,但易某的过失是此次事故发生相对次要的原因,对事故后果的作用力相对较小,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易某系过失犯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律师点评:和稀泥式的判决不可取!这是个典型的和稀泥式的判决结果,对于事故造成死亡三人以上结果的,判三缓三,既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情节的量刑标准(“三年以下”),又符合加重情节的量刑要求(“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法院既迎合了检察院的犯罪指控,也帮助辩护人实现了判缓的目标,看似皆大欢喜的一个局面,但这样的结果却丝毫让人高兴不起来,因为安全员原本是无罪的。 1.我们先来看法院判决的第一个理由:被告人易某“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其负责安全的生产区存在的安全隐患重视程度不够,致使未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的新进员工张某鹏私自攀爬有禁止标志的天井,引发事故”;(1)“不到位”这种说法本身就不明确,何为“到位”,何为“不到位”?没有相应的界限标准,难以让人信服,“重视程度不够”也属于同一类的模糊词汇。根据现场踏勘报告:发生事故的136线3号天井由于垂高21.8米,上部平巷5米左右均为独头作业面,且长时间未施工、未通风,无新鲜风流进入,上部严重缺氧,人员进入天井后会导致缺氧窒息死亡,3号天井无疑属于事故隐患。根据易明本人的供述,他平常检测的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包含所有施工作业点,停工的作业点不再检测。做为一名兼职安全员,这样的工作安排无可厚非。他无法预料到会有人越过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围栏,来到3号天井,去取出渣用的工具。(2)由于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张某鹏私自攀爬有禁止标志的天井,引发事故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不能成立。 对于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的围栏,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那是“危险之地”、“闲人免进”的意思,但张某鹏还要擅自跨过,这不是安全知识贫乏,是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而安全意识淡薄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很难归结于“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法院认定被告人易某“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而安全教育和培训职责并非是安全员一个人可以完成的事情。虽然太白金矿总调度室经理和易某本人确认易某有二级安全教育的职责,但太白矿业公司现场安全生产确认制度、专职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只是说被告人易某有参与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指示的宣传工作,参与组织各种安全活动的职责,并没有明确安全员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职责。更何况,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不是安全员一个人能够完成的事情,《安全生产法》规定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太白金矿的安全生产由安环部管理,将二级安全教育的职责全部赋予一个兼职安全员来完成是不负责任的。从本案证据来看,一级安全教育、二级安全教育全部落空,即使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情况,这个责任该由安全员易某来背?还是由安环部来背?(4)太白矿业公司的安全员对温二井的员工没有安全教育培训义务太白矿业公司编造对温二井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确认安全员易某对温二井的员工有二级安全教育义务,温二井方面的员工也证实:矿方没有对他们进行安全培训,太白矿业公司的安全员对温二井的员工有安全教育培训义务吗?《安全生产法》二十五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二十二条也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责任,但这都是针对本单位职工而言的。也就是说,做为温二井公司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应当由温二井公司负责完成,而不是由太白矿业公司来完成。太白矿业公司编造对温二井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记录,实在是多此一举,规定自己的安全员要对施工单位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也欠缺法律依据。 2、再来看法院判决的第二个理由:被告人易某“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被监管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施工队队长贾某友,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未认真进行气体检测、通风、监管,违规指挥井下作业,违规指挥救援,引发事故并导致事故扩大”。做为温二井安全管理责任人的施工队长贾某友,授意工人到3号天井取出渣工具,又不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这是第一个错误;贾某友继张某鹏、覃某群之后第三个赶到出事地点,他打电话用手机联系工队进行救援,并让拉矿石的张某奎找人救援,这些都不属于违规指挥救援,因为救援还没有开始。接着,他在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爬铁梯上天井,结果导致自己命丧黄泉,这是他犯的第二个错误,但也不算“违规指挥救援”。对于贾某友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两个错误,被告人易某是否存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情况?根据易某本人的供述,“事发当天他在另外一个施工点”,既然分身乏术,如何能够做到“履行监管职责到位”?除非具有超能力!做为太白矿业公司的安全员,易某对温二井公司在九坪沟探矿区的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管,只能来源于太白矿业公司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法定职责。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做为承包单位的温二井公司对自己的员工在太白矿区范围内的探矿作业活动承担着安全管理的职责,太白公司做为发包单位,则对包括温二井公司在内的所有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九坪沟探矿区的生产作业安全主要取决于温二井公司,太白公司监督检查温二井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不能代替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本次事故,由于温二井公司方面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处在第一位的责任人应该是温二井方面的相关责任人员,而不是太白公司方面。事故追责过程中,显然混淆了两个处于不同层级的安全管理责任。 3.最后,看法院判决的第三个理由:被告人易某“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原因不明,未确认救援环境安全的情形下,未阻止无救援常识的施工队民工冒然施救,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检方的证据显示:被告人易某赶到事发现场,洞子里出来的人说洞内没有风,他让蔡某游去开通风风机。他们几个人进洞后,发现136天井下面趴着两个人(覃某群、李某高),天井上面还有人喊救命(天井上面有张某鹏、贾某友、张某奎三人)。他叫刘某辉往天井上通高压风,组织人把地上趴的人抬出去抢救。11时20分,他出洞给调度室经理候某保打电话说出事了,之后他又进了洞子,把高压风通到天井里面。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易某向本单位负责人履行了报告义务,太白矿业的安全生产由安环部管理,应急救援由总调度室管理并组织开展,组织抢救本来是调度室经理的责任,但是为了在经理到来之前能够进一步减少人员伤亡,易某、蔡某游等人已经开始了一些自救行动。蔡某游以悬赏激励的方式让工人爬梯救人固然不值得提倡,但给李某章绑上安全带、手电、CO测试仪,易某给李某章戴上氧气自救器并调试好的情况下,正常不会出现什么意外。但没有人会想到,李某章在爬梯过程中会把氧气自救器扔下来,接着因为缺氧坠亡而死,而这显然是易某难以预料的。客观地评判被告人易某、蔡某游等人的救援行动,覃某群、李某高从高空坠落已无生还可能,张某鹏、贾某友、张某奎因窒息缺氧被困在天井平台上,后来,由于持续通风,张某奎、张某鹏成功获救,整个救援行动还是有效果的,不能因为李某章之死就将救援行动完全否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而太白矿业没有自己的专业救援队,太白矿业和温二井甚至都没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面前主要靠员工的自救行动。如果对参与自救的职工做过分苛求,甚至轻易入刑,再发生事故还有谁会愿意挺身而出?
1.矿业工程施工现场的设备应如何管理? (1)设立完整的设备管理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和防爆检查管理小组(如必需);电气试验制度,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有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设备包机制度,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2)坚持严格的库房管理,有完整的设备台帐及主要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安装图纸、有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设备有帐、卡、图牌板;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全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器设备和五小件贴有入井合格证。 (3)严格做好使用管理工作,耙矸机有使用、维护、固定措施,作业时有照明,耙矸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完好、可靠,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矸机;掘进机上装有只准用以开关电气控制回路的开、闭专用工具,掘进机有前照明灯和尾灯,非操作侧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2.矿业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矿业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档案……
阅读全文1.矿业工程施工现场的设备应如何管理? (1)设立完整的设备管理机构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和防爆检查管理小组(如必需);电气试验制度,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有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设备包机制度,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2)坚持严格的库房管理,有完整的设备台帐及主要大型设备的技术档案,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安装图纸、有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设备有帐、卡、图牌板;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全上架,五小件(电铃、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器设备和五小件贴有入井合格证。 (3)严格做好使用管理工作,耙矸机有使用、维护、固定措施,作业时有照明,耙矸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完好、可靠,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矸机;掘进机上装有只准用以开关电气控制回路的开、闭专用工具,掘进机有前照明灯和尾灯,非操作侧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2.矿业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矿业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档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施工总结材料;施工中重大技术决定,技术措施、科研成果、创造发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资料;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指令、命令、决定、决议文件;有关矿山施工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种管理制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损失情况,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处理结果;施工日志。 相关推荐: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但安全意识不高、责任不落实、基础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安全投入不足等仍是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如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谈几点浅见。 1、强化责任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的领导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的主动意识,由过去被动抓安全变为自我主动抓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充分认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从高层管理人员到项目经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企业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组织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制定者,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
阅读全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但安全意识不高、责任不落实、基础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安全投入不足等仍是企业存在的普遍现象。如何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谈几点浅见。 1、强化责任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的领导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的主动意识,由过去被动抓安全变为自我主动抓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理念,充分认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从高层管理人员到项目经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企业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组织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和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制定者,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大隐患,只有加强对人的安全教育,不断强化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人的防范意识,规范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 单位领导要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根据施工特点进行安全教育,针对不同工种和不同部位,告知他们本岗位存在哪些危险及危害因素,如何消除隐患,控制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很高的专业素质要求,他们不仅要组织开展风险防范工作,还必须了解本单位的施工生产,掌握并熟练应用系统安全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参与并指导,监督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高素质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变得越来越迫切。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把责任心强、具备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熟悉管理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管理岗位上来,让他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企业生产施工现场是动态的,要结合施工现场环境,合理布置施工设备、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各项安全防护和用电设施到位,做到施工标牌化,材料堆放标准化、安全标志规范化、环境防治意识化、作业过程有序化,对施工机具和人的各种不安全行为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及时整改,认真排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加大安全投入 安全投入是企业和工人的“救命钱”,也是预防事故的最有力保障。安全投入减少,导致安全技术装备、防护设施不能到位,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时消除,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因此,要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持续有效地进行安全投入。购买新设备时,必须同时购买与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操作人员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管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工伤保险是劳动安全的“保护伞”,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6、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个生产环节的系统工程,安全不是单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单靠某个部门的努力是绝对不行的。这就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在履行好自身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如安全培训作为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手段,是一项涉及面广而又复杂的工作,不可能也不应该由人力资源部单独完成。如果将安全工作看作是某个部门的事情,那么安全工作肯定做不好。 7. 严格奖惩,增强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心 安全生产同时建立奖罚机制,目的在于奖勤罚赖、奖优罚劣。对那些提出重要建议,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要给予奖励。尤其对那些对认认真真、任劳任怨、在工地上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专兼职安全员,要给予必要的激励和奖励,使他们在安全管理的岗位干的更踏实、更有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