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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职业资格考试公共基础大纲

2021-04-14 1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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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04-17 16:43:13

一、试验检测师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与要求本科目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试验室管理,试验检测基础知识等方面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应了解国家关于检验检测管理的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规定,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熟悉公路水运工程有关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掌握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知识和从事试验检测所需要的基础知识。(二)主要考试内容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厅质监字[2011]229号),《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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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验检测师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与要求本科目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试验室管理,试验检测基础知识等方面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应了解国家关于检验检测管理的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规定,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熟悉公路水运工程有关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掌握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知识和从事试验检测所需要的基础知识。(二)主要考试内容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厅质监字[2011]229号),《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质监综字[2013]5号),《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交办安监[2018]33号)。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113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公路工程标准体系》,《水运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重点熟悉前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涉及的以下内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公路水运工程标准体系的体系结构、内容及范围,标准的分类、制定和实施的相关内容,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掌握:试验检测机构专业、类别、等级的划分,机构申请等级的条件、证 机构申请等级的条件、证 机构申请等级的条件、证 书的有效期、换证复核重点 书的有效期、换证复核重点 书的有效期、换证复核重点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中对试验检测活动、监督检查 的规定;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 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 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主要内容 ;信用评价办法适用范围、标准及信用等级划分;工地试验室管理要求;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人员资格管理、专业设置、继续教育、考试规定、资格登记 试规定、资格登记 试规定、资格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2.试验室管理了解: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基本概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25)的基本内容;试验检测管理术语、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要求 、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要求 、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要求 、环境保护及职业卫生要求 。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有关管理体系的要求;管理体系文件的内容和层次划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其他质量文件)以及《检验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检验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检验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检验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 31880 GB/T 31880 GB/T 31880 —2015 )的主要内容 )的主要内容 。掌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的有关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中关于组织、人员、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特殊要求六个方面规定的内容。如:组织的法律地位、法律责任;人员的录用、培训、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的相关要求;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配备、管理、使用、维护、标准物质、仪器设备计量溯源方式及区别;计量溯源结果确认、修正因子的使用、期间核查等要求;管理体系的组成内容、质 量方针及目标、 文件受控、内审、管理评审、合同评审、分包、服务和供应品采购、服务客户、投诉处理 、不符合工作的处理、偏离、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 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 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 、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方法确认、测量不确定度、数据保护要求 、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抽样及样品管理、检验检测报告(含印章的使用)、《检验测机构资质 《检验测机构资质 《检验测机构资质 认定 管理办法》中关于申请变更手续的相规认定 管理办法》中关于申请变更手续的相规认定 管理办法》中关于申请变更手续的相规认定 管理办法》中关于申请变更手续的相规认定 管理办法》中关于申请变更手续的相规,以及《检验测机构诚信基 《检验测机构诚信基 《检验测机构诚信基 本要求》中人员能力、管理诚信文化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本要求》中人员能力、管理诚信文化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本要求》中人员能力、管理诚信文化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本要求》中人员能力、管理诚信文化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本要求》中人员能力、管理诚信文化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本要求》中人员能力、管理诚信文化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中未修订的有关附件;《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6]33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国认实[2017]10号)。3.试验检测基础知识了解:我国计量管理体系及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数字修约基本原理,统计技术和抽样技术及误差分析理论。熟悉:随机事件及其概率、正态分布的基本概念;数理统计的基本理论及常用数理统计工具种类;常用数理统计特征值的计算方法;测量不确定度的基本理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基本规定或统一中的主要内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基本规定或统一中的主要内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基本规定或统一中的主要内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基本规定或统一中的主要内容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验基本规定或统一中的主要内容 。掌握:试验检测技术术语;国际单位制(SI)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内容;能力验证的基本概念及结果的评价;数值修约规则运用、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运用;测量误差计算;测量不确定度的分类及应用;抽样技术及应用;常用数理统计工具运用;仪器检定校准结果的确认及运用。(三)主要参考书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 国务院令第53号)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 国务院令第279号,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 国家计量局发布,2016年1月13日经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8.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中未修订的有关附件9.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2016 年5月31 日 国家认监委 国认实 [2016]33 号)10.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20172017 年2月8日 国家认监委 国认实 [2017]10 号)-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IEC/1SO 17025:2005 IEC/1SO 17025:2005 )1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13.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2017年8月2日 交通运输部 交安监发[2017]113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年8月10日 交通运输部 厅质监字[2009]183号)15.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年6月23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人社部发[2015]59号)16.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年6月25日 交通运输部 交质监发[2009]318号)17.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年10月25日 交通运输部 厅质监字[2011]229号)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2015).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要求(JT/T 1181—2018).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8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 828—2012).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2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试验检测工作委员会.《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释义手册.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22.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2012年9月3日 交通运输部 厅质监字[2012]200号)23.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324.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的通知(2013年3月6日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质监综字[2013]5号)2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的通知(2018年3月7日 交通运输部 交办安监[2018]33号)2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2017).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727.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标准体系》的公告(2018年4月8日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34号)2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82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F80/2—2004).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3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3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2月6日 交通运输部 交质监发[2013]114号)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 3100~3102—1993).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3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01—2011).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13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3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年2月27日 国务院发布)3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GB/T 27043—2012).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1).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GB/T 3358.1—2009).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2部分:应用统计(GB/T 3358.2—2009).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4883—2008).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检测实验室中常用不确定度评定方法与表示(GB/T 27411—2012).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43.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公共基础(2018年版).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8二、助理试验检测师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与要求本科目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试验室管理,试验检测基础知识等方面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应了解国家关于检验检测管理的法律法规,了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的规定;熟悉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知识,熟悉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的分类及使用原则;掌握国家及公路水运工程行业对试验检测人员、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和从事试验检测所需要的基础知识。(二)主要考试内容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监理检测公众号提醒《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厅质监字[2011]229号),《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厅质监字[2012]2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114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质监综字[2013]5号),《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交办安监[2018]33号)。熟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5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113号),监理检测网校提醒《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重点熟悉前述法律规及范性文件涉的以下内容: 重点熟悉前述法律规及范性文件涉的以下内容: 重点熟悉前述法律规及范性文件涉的以下内容: 重点熟悉前述法律规及范性文件涉的以下内容: 重点熟悉前述法律规及范性文件涉的以下内容: 重点熟悉前述法律规及范性文件涉的以下内容: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现场审的主要内容 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现场审的主要内容 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现场审的主要内容 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现场审的主要内容 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现场审的主要内容 ;标准的分类、制定和实施相关内容 标准的分类、制定和实施相关内容 标准的分类、制定和实施相关内容 ,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管理 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管理 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管理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 。掌握:试验检测机构专业、类别、等级的划分,机构申请等级的条件、证 机构申请等级的条件、证 机构申请等级的条件、证 书的有效期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中对试验检测活动的规定;等级 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有关的主要内容 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有关的主要内容 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有关的主要内容 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有关的主要内容 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中有关的主要内容 ;工地试验室管理要求;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人员资格管理、专业设置、继续教育、考试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2.试验室管理了解: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基本概念;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25)的基本内容;试验检测管理术语、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安全管理。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的基本内容;《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中未修订的有关附件;监理检测网校提醒《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6]33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国认实[2017]10号);管理体系文件的内容和层次划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其他质量文件)。掌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的有关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关于人员、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规定的内容。如:人员的录用、培训、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的相关要求;检验检测设备设施的配备、管理、使用、维护、标准物质、仪器设备计量溯源方式及区别,监理检测网校提醒计量溯源结果确认、修正因子的使用、期间核查等要求;管理体系的组成内容、文件受控、合同评审、分包、服务客户、投诉处理、不符合工作的处理、偏离、纠正措 施、预防纠正措 施、预防施和改进 施和改进 施和改进 、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管理、抽样及样品管理、检验检测报告(含印章的使用)、《检验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检验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中关于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相规定 中关于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相规定 中关于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相规定 等方面的内容。3.试验检测基础知识了解: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数字修约规则、统计技术和抽样技术及误差的基本概念;常用数理统计工具种类;测量不确定度的概念。熟悉:总体、样本、算术平均值、中位数、极差、标准偏差、变异系数的计算方法;抽样技术及应用;常用数理统计工具运用。掌握:试验检测技术术语;国际单位制(SI)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内容;能力验证的基本概念;数值修约规则运用、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运用;测量误差计算;抽样技术及应用;仪器检定校准结果的使用。(三)主要参考书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根据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1号,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 国务院令第53号)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 国务院令第279号,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2月1日 国家计量局发布,2016年1月13日经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修改决定,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8.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中未修订的有关附件9.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 构资质定评审准则》及释义和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的通知( 2016 年5月31 日 国家认监委 国认实 [2016]33 号)10.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测机构资质定相配套文件的通知( 20172017 年2月8日 国家认监委 国认实 [2017]10 号)-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ISO/IEC 17025:2005)1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13.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2017年8月2日 交通运输部 交安监发[2017]113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2009年8月10日 交通运输部 厅质监字[2009]183号)15.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年6月23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人社部发[2015]59号)16.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2009年6月25日 交通运输部 交质监发[2009]318号)17.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试行)的通知(2011年10月25日 交通运输部 厅质监字[2011]229号)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管理要求(JT/T 1181—2018).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81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JT/T 828—2012).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20.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试验检测工作委员会.《公路试验检测数据报告编制导则》释义手册.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21.关于印发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的通知(2012年9月3日 交通运输部 厅质监字[2012]200号)22.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323.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的通知(2013年3月6日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 质监综字[2013]5号)2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指导手册》的通知(2018年3月7日 交通运输部 交办安监[2018]33号)2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2017).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726.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标准体系》的公告(2018年4月8日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34号)2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82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F80/2—2004).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42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3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2月6日 交通运输部 交质监发[2013]114号)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量和单位(GB 3100~3102—1993).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33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01—2011).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20113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31:2011内部校准要求3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年2月27日 国务院发布)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格评定能力验证的通用要求(GB/T 27043—2012).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3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利用实验室间比对进行能力验证的统计方法(GB/T 28043—2011).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1部分:一般统计术语与用于概率的术语(GB/T 3358.1—2009).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3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统计学词汇及符号 第2部分:应用统计(GB/T 3358.2—2009).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4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据的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GB/T 4883—2008).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检测实验室中常用不确定度评定方法与表示(GB/T 27411—2012).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242.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公共基础(2018年版).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8

匿名用户 2021-04-19 00:28:07

网上只有2006年的

匿名用户 2021-04-22 18:59:49

点此查看》》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11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招聘计划、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3)考试主要范围: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主要范围详见《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确定并公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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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此查看》》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 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及地点:7月11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设置统一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招聘计划、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3)考试主要范围:公共科目笔试考试主要范围详见《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分数线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5)确定并公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题平台:

匿名用户 2021-04-25 16:30:39

笔试考试科目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   公务员考试与事业单位考试区别详细如下: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一、事业单位考试概述   招考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二、事业单位简介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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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考试科目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   公务员考试与事业单位考试区别详细如下: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一、事业单位考试概述   招考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二、事业单位简介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采用这种管理形式,有利于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收入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使事业单位的经费得到充分的保证。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   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三、事业单位编制   1.编制的分类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2.事业编制   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3.事业单位待遇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地方财政没有关系)。所以,非编制人员的待遇不一定比编制人员差。目前多数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对新进的人员,包括事业编制的人员在审查档案后,交给人才中心保管。另外国家也在积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雇佣制这将逐渐改变事业单位编与企业编的差距。   四、事业单位考试流程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各种表格和准考证。   4、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   6、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7、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8、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9、监督检查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事业单位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区别   1、发起机构不同   公务员考试发起机构是国家:中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厅,各用人单位上报岗位需求 ;事业单位考试发起机构是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   2、笔试组织实施机构不同   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是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各省、市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属于公共服务机构);事业单位考试的笔试组织实施机构多数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   3、举办的统一性不同   公务员考试国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个别单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单独举办;事业单位考试目前尚无全国招考,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考,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   4、报名方式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网络报名,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   5、笔试考试科目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北京市和国家均只考行测、申论,个别省有公共基础和专业课,警察加心理测验和体能测试 ;事业单位考试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   6、分数计算方法不同   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少数37开。一般设置总分最低线,个别设单科最低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7、人事编制不同   公务员考试录用后有公务员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并被录用后,方可转为公务员编制。   8、面试考试组织方式不同   公务员考试由国家:人事部会通用人单位,北京考: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命题并组织实施(非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由事业单位在人事机构指导下自己组织。   9、招考公告发布网站不同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在国家人事部网站:,发布网站是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招考公告在各级地方人事、人才网站,发布网站是各用人单位官方网站。   10、试题难度不同   公务员考试较难(试题难不意味着难以考取,难度仅是因为报考人数多而必须增加考试的区分度);事业单位考试较容易(试题简单不意味着容易考取,因针对具体每次考试的报考人数少,试题简单即可区分优劣。   11、上报职位需求不同   公务员考试由各用人单位将职位需求数量和描述报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省);事业单位考试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自己决定,报上级主观部门批准。   12、报名审核不同   公务员考试是各用人单位分别派人审核自己单位的报考者;事业单位考试一般审核环节和报名环节同时进行。   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的人员有什么区别,主要有以下四大方面:   一是工作性质方面,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资收入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发放,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高。   三是保险福利方面,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务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辞职等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等是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权限要大一些。

匿名用户 2021-04-26 18:18:51

一般事业单位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跟公务员的行测差不多,难度会简单很多,都是客观题,大都是105到110题。如果是考省属事业单位行政部分为80题,还有一道主观题,也就是小论文的形式。医疗事业单位会另外加考专业知识。事业单位的卷子一般不能自己出卷,只能到省题库里统一抽题。至于复习方面,建议你先复习行政职业能力即可,参考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材书复习,不要去复习什么公共基础知识。考场都跟高考差不多,考试都考几十年了,不用理会考场是什么样子,只是考试前一天先去熟悉一下考场是很有必要的,以免考试当天找不到考室,影响发挥!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一样,都是选岗位后再考的。 面试的时候考官是不会当场向你提问的,当你思考完毕,考官只会听你发言,然后打分,只有主考官会说话而已,也就介绍面试的规则,大概是“恭喜你通过笔试进入到今天的面试,今天的面试总共几道题,回答时间多久,考生可以按照题号顺序回答,也可以不按照题号顺序回答,考题已经放在桌面上,桌上有一张空白纸,考生可以用来草考,试题那张不可以做草考…………,请问考生明白了吗?”当你回答明白,主考官就会说现在计时开始! 面试题目,跟公务员的面试一样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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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事业单位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跟公务员的行测差不多,难度会简单很多,都是客观题,大都是105到110题。如果是考省属事业单位行政部分为80题,还有一道主观题,也就是小论文的形式。医疗事业单位会另外加考专业知识。事业单位的卷子一般不能自己出卷,只能到省题库里统一抽题。至于复习方面,建议你先复习行政职业能力即可,参考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教材书复习,不要去复习什么公共基础知识。考场都跟高考差不多,考试都考几十年了,不用理会考场是什么样子,只是考试前一天先去熟悉一下考场是很有必要的,以免考试当天找不到考室,影响发挥!事业单位和公务员考试一样,都是选岗位后再考的。 面试的时候考官是不会当场向你提问的,当你思考完毕,考官只会听你发言,然后打分,只有主考官会说话而已,也就介绍面试的规则,大概是“恭喜你通过笔试进入到今天的面试,今天的面试总共几道题,回答时间多久,考生可以按照题号顺序回答,也可以不按照题号顺序回答,考题已经放在桌面上,桌上有一张空白纸,考生可以用来草考,试题那张不可以做草考…………,请问考生明白了吗?”当你回答明白,主考官就会说现在计时开始! 面试题目,跟公务员的面试一样的,难度也低很多,你可以参考一下公务员的面试题目。不过还是建议你先不要管面试的,做好笔试的复习,等进入面试了,再找下培训机构培训下,效果更好!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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