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级造价工程师代报名 不限专业年限 满25岁即可 代报不成功全额退费 代报名地点:泸州市、宜宾市 代报名资料收:一份标准身份证扫描件、两张不同时期标准证件照、中国人事网账号(如有毕业证请提供清晰扫描件) 目前费用:1480= 全套书资料 +视频课程+代报名代审核 代报名不成功全额退费 详询蔡老师 何为代报名 通过一些渠道给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提前考试的机会。 代报名是针对没有报名单位,或者不想在自己单位报名、或者没有社保的人员,我处可以代报名。同时,报考专业不符、学历不够、年限不够的问题我处可以代报名,代报名比较省事,提交资料,直接都代办理。 特别提醒:第一年要到代报名地点考试,如全部通过四科考试,到考试地点带身份证领取合格证,如有挂科,中国人事网已有档案号,第二年以及后面的考试就直接自己网上报名交考试费即可,考点自由选择,不用再现场审核。 ★ 四川造价工程师时间安排一览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9月6日资格审查8月15日至9月7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8月16日至9月8日现场打印发票9月17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10月22日至10月2……
阅读全文四川一级造价工程师代报名 不限专业年限 满25岁即可 代报不成功全额退费 代报名地点:泸州市、宜宾市 代报名资料收:一份标准身份证扫描件、两张不同时期标准证件照、中国人事网账号(如有毕业证请提供清晰扫描件) 目前费用:1480= 全套书资料 +视频课程+代报名代审核 代报名不成功全额退费 详询蔡老师 何为代报名 通过一些渠道给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提前考试的机会。 代报名是针对没有报名单位,或者不想在自己单位报名、或者没有社保的人员,我处可以代报名。同时,报考专业不符、学历不够、年限不够的问题我处可以代报名,代报名比较省事,提交资料,直接都代办理。 特别提醒:第一年要到代报名地点考试,如全部通过四科考试,到考试地点带身份证领取合格证,如有挂科,中国人事网已有档案号,第二年以及后面的考试就直接自己网上报名交考试费即可,考点自由选择,不用再现场审核。 ★ 四川造价工程师时间安排一览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9月6日资格审查8月15日至9月7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8月16日至9月8日现场打印发票9月17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10月22日至10月26日 (一)时间安排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8月15日至9月6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8月15日至9月7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8月16日至9月8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9月17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0月22日至10月26日。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截止到2015年度,四川省在报名时;暂时还没有社保要求。报名时需要的证明是:学历证明(专业必须符合考试条件)、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报名信息表。对单位的要求是:四川省内企业,或中央在川企业。
2019年报名条件和社保要求暂未公布,参照2018年的报名条件可知: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试两科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
阅读全文2019年报名条件和社保要求暂未公布,参照2018年的报名条件可知: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免试两科科目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考后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原件)。 关于报考一建的社保问题,各地区对社保要求不尽相同,有的地区查社保,大部分地区没有明确说明需要社保。具体要求考生可登陆所在地人事考试网,阅读当地下发的考务文件。2018年陕西一级建造师报考不需要社保。 森动网校温馨提示您:如果考生所在地区报考一建需要提供社保,而自己又没有,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跨区报考,到不需要社保的地区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省现行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包括:调整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逐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等。调整一:调整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今后,被征地农民不再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长远生计按以下办法保障。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现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逐年缴费至符合条件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征地时男满46周岁、女满36周岁,按年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仍不具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原则上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征地时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且从未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纳入职工养老保险。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以批准征地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以20%的比例,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补偿1年的办法,……
阅读全文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省现行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包括:调整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逐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等。调整一:调整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今后,被征地农民不再通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长远生计按以下办法保障。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现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逐年缴费至符合条件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征地时男满46周岁、女满36周岁,按年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后仍不具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原则上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征地时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且从未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纳入职工养老保险。负责征地安置的人民政府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以批准征地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以20%的比例,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补偿1年的办法,一次性筹集最多不超过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补偿费。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或列入划拨和出让土地成本。各地可按政策调整前后稳妥衔接的原则,确定计算养老保险补偿费的基数。各地按照“待遇不降低、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发放生活补贴:1、征地时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农民;2、征地时男满46周岁、女满36周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至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标准按被征地农民达到享受生活补贴条件时领取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与当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15年、指数0.6的参保人员计发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间的差额确定,随基本养老金调整而相应增减。养老保险补偿费原则上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管理,用于逐年为被征地农民代缴核定年限的职工养老保险费、发放生活补贴、分类计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本人。对自愿申请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补偿费的被征地农民,政府不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和发放生活补贴。为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实际代缴养老保险费和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的缺口资金,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筹集。调整二:城乡居民养保转入职工养保原缴费年限不计入职工养保缴费年限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将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得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3〕5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贯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8号)有关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通过一次性补缴费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停止执行。调整三:逐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国家要求,我省2018年至2021年,各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依次调整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50%、55%和60%。各地要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和征缴稽核,坚决防止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瞒报职工工资收入和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不得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缴费基数下限。特别强调省政府办公厅强调,本次对我省现行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事关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征地补偿范围和对象依法合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费、代缴养老保险费和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及时足额筹集,政策调整有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补偿办法及资金缺口筹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征地补偿、参加社保、享受低保等各项政策无缝衔接;人社厅、国土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待遇的具体办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要以征地后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和年满60周岁未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为重点,鼓励其积极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并在参保前提下,多措并举保障其基本生活。允许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依据自身条件和制度规定,自主、自愿选择保障方式。
各市(州)招考办: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 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教[2018]12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工作(一)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笔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试科目见附件2。(二) 考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 题卡答题形式,考生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三)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9日。点击报名>>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入口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四) 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 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3.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
阅读全文各市(州)招考办: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14号) 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教[2018]12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工作(一)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笔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考试科目见附件2。(二) 考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部为纸笔考试,实行答 题卡答题形式,考生使用2B铅笔填涂和签字笔答题两种方式完成答题。(三)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9日。点击报名>>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入口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四) 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 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3.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5.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 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五)考生信息网上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注册后,属地教育考试机构和高校考区应 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信息网上审核工作,主要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 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本次考试是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后的第3次考试,也是本科师范生首次参加考试,预计报考人数会大幅度增长,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应对考生信息网上审核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确保在报名阶段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成考生信息网上审核工作。二、考试管理工作(一) 加强考区统一领导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以市(州)设置考区。因本科师范生今年首次参加考试,此次笔试增设四川师范大学、阿坝师范学院为笔试考区,两个考区的组织管理 分别由成都市和阿坝州招考办负责。四川师范大学笔试考区原则上只接收本校在校生报考。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办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工作并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明确各自职责,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考试的各方面工作。(二) 考务管理系统使用考务管理工作统一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 信息系统”,网址:。设置考区、考点、考场编排等工作均在该系统上完成。各考区原有用户账号仍然有效,新增、变更、删除用户需填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3),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后调整。(三)笔试试卷申报工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含答题卡)由教育部考 试中心统一印制。各市(州)须在2018年9月25日前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附件4)上报省教 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教育考试院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联系人:高小捷028-85192685 袁维力028-85178465附件: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汇总|敏试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