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0万元,净 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 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 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办理北京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10 年代办经验 (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 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