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现在不允许挂靠了,风险太大。风险一:安全风险,这是风险中最大且无法规避的风险之一。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因为现在工程实行的是项目经理终身制,如果本人根本就不在现场,那么有可能稀里糊涂的就给别人背了黑锅。不是危言耸听,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的最终是妻离子散,偿还终身。此其一,建造师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风险二:违约风险。与企业签订的挂靠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的,因此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企业出现任何违约行为(如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挂靠费用,不按协议的范围或超出协议的范围使用证书)时,建造师的约定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建造师作为本属弱势的个人一方,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是一项很值得深思的问题,否则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在赔大发了。风险三:证书风险。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需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如果一旦出现违规现象,例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那么就有可能影响再次注册的通过。而且现在国家明令……
阅读全文挂靠?现在不允许挂靠了,风险太大。风险一:安全风险,这是风险中最大且无法规避的风险之一。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因为现在工程实行的是项目经理终身制,如果本人根本就不在现场,那么有可能稀里糊涂的就给别人背了黑锅。不是危言耸听,的确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的最终是妻离子散,偿还终身。此其一,建造师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风险二:违约风险。与企业签订的挂靠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政府部门的规定的,因此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企业出现任何违约行为(如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挂靠费用,不按协议的范围或超出协议的范围使用证书)时,建造师的约定利益将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建造师作为本属弱势的个人一方,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是一项很值得深思的问题,否则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在赔大发了。风险三:证书风险。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需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如果一旦出现违规现象,例如建设主管部门检查项目经理不在现场,那么就有可能影响再次注册的通过。而且现在国家明令要求单位和个人证书必须一对一,社保一旦联网后,多证多挂的情况肯定会被查出,而且各级监管部门会随时突击检查和抽检:有没有证?在岗情况?是不是本人?出了问题挂证的人都死定了,除可能被施以罚款等行政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其执业资格可能会被注销。企业作为被挂靠的一方会承担相应的行政、民法及刑事风险,但建造师作为挂靠的一方需要承担的项目过程中的内部风险和国家严查的外部风险也不可推脱。因为挂靠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存在,选择挂靠的同时就选择了风险,获取不合法收入和承担风险是双向的,不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