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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一级建筑多少钱年薪

2021-02-21 08:04:12
6个回答
匿名用户 2021-02-23 18: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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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1-02-23 18:30:48

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那里的楼盘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匿名用户 2021-02-23 18:30:48

附件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正式资质申请表 附件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材料 附件三:从业人员名单(样张) 附件四:技术服务项目目录(样张) 附件五:主要仪器、设备、设施 附件六:告知书 附件七:承诺书 附件八: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张) 消防安全评估临时、正式一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临时一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正式一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 一、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一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在2014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活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十项单体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活动; (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三)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 (四)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安全评估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五)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二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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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正式资质申请表 附件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材料 附件三:从业人员名单(样张) 附件四:技术服务项目目录(样张) 附件五:主要仪器、设备、设施 附件六:告知书 附件七:承诺书 附件八:法人授权委托书(样张) 消防安全评估临时、正式一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临时一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正式一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 一、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一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在2014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活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十项单体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活动; (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三)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 (四)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安全评估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五)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二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八人; 说明: 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 2.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也可以是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二)高级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应符合《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5.从事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有相应从业经历。 (六)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命令文件)复印件; 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 4.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 (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说明: 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 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 (七)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安全咨询评估项目目录(附件四)及相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合同书中应能体现项目名称、完成日期、单体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须另由被评估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申请材料内容”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第(七)款技术服务项目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 四、审批期限 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 消防安全评估临时、正式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临时二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正式二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 一、消防安全评估临时二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二)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安全评估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八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四人; 说明: 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 2.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也可以是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二)高级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应符合《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四)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命令文件)复印件; 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 4.从业人员名录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 (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说明: 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 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申请材料内容”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 四、审批时间 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正式一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一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正式一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 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在2014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检测活动三年以上,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从事过至少二十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体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检测活动; (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执业行为记录; (三)注册资本四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 (四)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五)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六人; 说明: 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 2.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也可以是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二)高级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应符合《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六)1人以上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且操作人员不能同时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操作人员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七)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与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关联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提交声明材料,说明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取得原行业管理资质的检测机构和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交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鉴定合格成绩单(鉴定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命令文件)复印件; 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 4.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 (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说明: 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 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 (七)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或检测项目目录(附件四)及相应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合同书中应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或合同履行完成日期、单体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等信息,不能体现上述信息的,须另由被检测、维护保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申请材料内容”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第(七)款技术服务项目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 四、审批时间 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正式二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二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正式二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 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二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 (二)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六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三人; 说明: 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 2.专业技术人员指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及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也可以是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二)高级职称的人员。高级职称应符合《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及《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四)1人以上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且操作人员不能同时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操作人员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五)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与消防工程施工企业关联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提交声明材料,说明与其存在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取得原行业管理资质的检测机构和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交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经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鉴定合格成绩单(鉴定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命令文件)复印件; 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中已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提交资格证书。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 4.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 (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说明: 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 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为保障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制定的相应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以及管理制度等。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申请材料内容”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 四、审批时间 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三级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三级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正式三级资质应同时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全部资质条件及以下相应要求。 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三级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三十万元以上; (二)维修用房满足维修灭火器品种和数量的要求,且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 (三)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相关要求,与灭火器维修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四)符合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一人以上,具有灭火器维修技能的人员五人以上; 说明: 1.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需通过条件审查方式予以认定。 2.专业技术人员指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 3.技术负责人应是通过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查的人员。 4.专业技术人员应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 (五)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六)取得灭火器生产厂家维修授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内容 申请材料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要求提交复印件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在材料上加盖骑缝章。材料须经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在相关材料首页加盖核对章,由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资料关键内容须清晰可辨。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附件一); (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灭火器维修技能岗位培训及职业能力评价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聘任书复印件; 说明: 1.申请条件审查的技术人员,按要求填写《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从业人员均须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其他原因不参与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提交本人与申请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3.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指所在申请机构近一个月的“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及该月相应“单位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含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应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如退休证、退出现役命令文件等)。部队自主择业转业人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交由原服役部队颁发的《转业证》(自主择业)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下属军转干部自主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主择业证明。 4.申请机构应提交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岗位培训及职业能力评价报告,报告中应说明开展灭火器维修技能岗位培训的时间、人员、内容及实施能力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并由申请单位盖章。 5.从业人员名录(附件三)应按法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技能人员等不同对象,列表注明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 (五)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说明: 1.验资证明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场所权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赁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复印件。 3.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五)中,须注明仪器设备的名称、配备数量、规格型号及性能参数、购买日期、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等信息,并经申请机构确认盖章。相关资产证明材料、设备技术资料、计量检定证书等应妥善保存,存档备查。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和各类专业维修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为确保维修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 (七)灭火器生产厂家维修授权证明,其中应包括:被授权维修机构名称,授权维修灭火器名称、规格型号、授权期限、授权要求、授权企业名称、并盖有授权企业的公章;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提交的材料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打印、复印。全部申请材料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顺序收集齐全,并附文件目录,采用平装方式装订整理成册,封面上注明申请单位名称、资质申报类别等级和制作时间。其中,上述申请材料内容中第(四)款从业人员材料、第(六)款质量管理文件材料应单独成分册,并在封面上注明上述信息及分册名称。 四、审批时间 鉴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期间工作量大,原则上,审批意见将于评审后20日内出具,对于通过评审的机构,将及时发放资质证书。 附件一: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场 所 建筑面积 注册资本 (万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消防 技术服务 机构类型 和资质等级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临时一级 □临时二级 □临时三级 □消防安全评估 □临时一级 □临时二级 从业人员 基本情况 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人数 人 其中:一级 人 二级 人 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 人 其中:一级 人 二级 人 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人数 人 其中:中级 人 高级 人 灭火器维修 技能人员 人 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4.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5.有关质量管理文件; □6.申请临时一级资质的,应提交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技术服务报告或合同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8.《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指南》中要求的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 明 1.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资质申请表 申请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场 所 建筑面积 注册资本 (万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消防 技术服务 机构类型 和资质等级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一级 □二级 □三级 □消防安全评估 □一级 □二级 从业人员 基本情况 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 人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 人 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人数 人 其中:中级 人 高级 人 灭火器维修 技能人员 人 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其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4.验资证明,场所权属证明,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5.有关质量管理文件; □6.申请一级资质的,还应提交二级资质证书和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承担的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 □7.申请临时一级资质的,还应提交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三年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说 明 1.此表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营业执照”、“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场所权属证明”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附件二: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材料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申请表(样张) 序号:____01_____ 姓名 张三 性别 男 年龄 37 免冠 2寸照片 身份证号 310************* 联系电话 130********* 最高学历 大学本科 所学专业 信息工程 毕业时间 1999.7 是否属相关专业 是 工作年限 15 从事消防技术工作年限 15 在本单位从事消防技术工作年限 15 专业职称 高级工程师 专业职称取得时间 2013.12 是否从事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 否 申请单位 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是否为单位技术负责人 否 单位地址 上海市中山西路*号*楼*室 单位申请资质类别、级别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临时一级资质 个人专业 工作经历 1999-至今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申请认定级别 □一级 □二级 承诺书 单位意见 本人提供的上述信息、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认定申请条件,如有不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签名: ______年___月___日 该同志为本单位在职在岗员工,工作期间无违反执业道德行为。经审查,上述信息属实,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 说 明 1.该申请表仅作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申请中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使用。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无需填报。 2.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标准按照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主要从技术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审查。消防技术机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的人员应当有相应从业经历。 3.申请条件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同时核对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 4.确认盖章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及民事承担能力机构的印章,机构内部部门印章不予认可。 5.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工作过、从事过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并且在现工作单位未满相应年限要求的,应由不同单位各自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累计工作年限及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分别达到相应要求,且与本表中个人专业工作经历一致。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说明:“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是指比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同等条件再增加1年。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98版)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工学类相关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城镇建设(部分)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 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 相关专业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管理科学 系统工程(部分) 工业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 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工作经历证明(样张) 兹有 同志,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至 年 月(共 年)在我单位工作。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年。 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从业人员名单(样张) 申请单位名称(印章): 填写日期: 序号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类别 劳动合同期限 人员资格 备注 1 张三 50 ************* *********** 专业技术人员 2012年3月1日起(无固定期限) 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法定代表人 2 李四 40 ************* *********** 专业技术人员 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 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条件审查 技术负责人 3 王五 30 ************* *********** 操作人员 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 已取得特有工种职业资格 4 赵六 24 ************* *********** 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 2014年5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 已经灭火器维修技能岗位培训及职业能力评价 5 注:从业人员类别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灭火器维修技能人员等。 附件四: 技术服务项目目录(样张) 申请单位名称(印章): 填写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或合同履行完成日期 单体建筑面积 项目负责人 被评估、维保或检测单位名称及证明人 1 浦东新区*****改建工程 消防设施检测 2011年3月5日 50000㎡ 张三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证明人:王五 职务:总经理 联系方式:******* 2 ****集团***大厦消防技术咨询报告 消防安全咨询评估 2012年5月3日 35000㎡ 李四 *****集团有限公司 证明人:赵六 职务:副总经理 联系方式:******* 3 附件五: 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申请单位名称(印章): 填写日期: 序号 设备名称 配备数量 规格型号 性能参数、(如量程、精度等) 购买日期 计量检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限 1 2 3 4 5 注:请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GA1157-2014)内相应顺序列表。 附件六: 告知书 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确保《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以下简称《规定》)的顺利实施,加强过渡期内本市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规定》及公安部消防局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告知,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自觉遵守相关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执业活动及执业机构人员管理 (一)自2014年11月1日起,本市将全面开展正式资质和过渡期临时资质管理,不得使用其他失效的资质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二)过渡管理期间,市消防局将通过上海市消防信息网,及时公告取得资质的机构。公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业务范围、与技术服务机构有隶属关系的施工企业名称、技术负责人、执业活动记录、违法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等。 (三)依法取得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取得临时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在未取得正式资质前,应妥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期限,避免产生过渡期结束后无证执业的行为。 (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服务项目完成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咨询评估、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灭火器维修等技术服务项目资料等向该服务项目管辖的消防部门提交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技术服务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服务报告、合同书等。具体备案方法另行通知。 (五)过渡期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通过条件审查人员,临时一级、临时二级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或通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审查,且具有消防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对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内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在5日内向上海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备案。 (六)过渡期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表更的,应当在10日内向上海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向上海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技术处申请补发。 (七)灭火器维修机构所维修的灭火器产品应取得原生产企业的维修授权证明,并应对维修后的产品质量负责。根据《灭火器维修》(送审稿),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三级资质的机构,在维修首批产品前,应由国家、地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或原灭火器生产企业进行维修确认检验,以确保维修后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的再充装应取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 二、过渡期内相关法律责任 (一)临时资质与相应正式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要求和法律责任等同,并按《规定》相应条款施行。本市各级消防部门将按照《规定》要求,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的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 (二)对于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不再符合相应临时资质条件的临时资质机构,将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开展相应的执业活动。 (三)对发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执业行为的,将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资质、取消临时资质。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及其他的执业行为可通过拨打96119进行举报、投诉,消防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五)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利用职务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进行举报,经查实后将追究相应责任。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指南》及本告知书中的“日”均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上海市消防局 2014年8月1日 被告知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告知日期:_____________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 附件七: 承诺书 我单位已阅知公安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实施本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过渡期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收到并已理解掌握了《告知书》中相关内容,特此承诺: (一)所提供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未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二)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仅在我单位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内执业。 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存档 附件八: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样张) 委托单位名称: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于×× 职务: 总经理 受委托人姓名: 程××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工作单位及职务: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现委托 程×× 作为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我单位向上海市消防局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事宜。 委托时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定之日起至办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盖章:××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印) 法定代表人签章:于××(签章) 二〇一四年××月××日

匿名用户 2021-02-26 18:30:48

你好,郑州高档办公室装修公司我觉得郑州超凡装修公司是很不错的,有着多年的装修的经验,项目按实际计算,有技巧的进行装修的预算,保证可以快速高效的进行装修的过程,免费上门量房,量房后2天内出方案和预算报价。服务的态度好,我还是很喜欢的,公司的地址是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湖中环路南50米,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匿名用户 2021-02-28 22:58:31

一级建筑师一年费:18-22万一级建筑师两年挂靠费:30-35万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2、建筑设计(知识);3、建筑结构;4、建筑物理与设备;5、建筑材料与构造;6、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9、场地设计(作图)。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1、建筑设计(作图);2、建筑构造3详图(作图);3、建筑结构与设备;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匿名用户 2021-03-02 18:30:48

房地产估价收费现行的标准是《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1995] 第971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房地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收费总额。 1、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 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 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 4、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 5、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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