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土地使用证(即土地证,国土局颁发)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承担责任的法律文。房产四证也包含在上面的“五证”之中。
“四证”(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其实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都是应该是五证两书: “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五证”还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