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1、甲方将乙方一级建造师 (转注)用于甲方公司办理资质,年审等工作,期限为 年,从双方签订协议开始生效计时,满 周年止。
1、证书聘用费用以协议期限为依据按 年计算,税后共计人民币 ¥ 元
(大写: )。
2、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将注册执业证书、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身份证、毕业证,照片扫描件等资料交给甲方,甲方在系统内调入乙方信息,乙方原注册单位同意调出后,甲方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给乙方, 当证书在甲方注册成功后(主管部门公告结果为准)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乙方指定以下帐户为其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三条:岗位职责
1、乙方的岗位职责:承担甲方企业施工资质就位、升级、年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去甲方单位坐班、不参加考勤、不参与甲方的项目施工管理工作。
1、乙方不纳入甲方企事业编制。乙方受聘兼职期间,劳动人事关系由乙方自行管理。任何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劳动人事关系,除本协议第二条费用外, 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费用。
1、一级建造师注册成功后,甲方应在半月内将执业印章原件、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交还乙方保管,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
2、甲方仅将乙方证书做为甲方及其子公司资质审报、升级、年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报之用,除此之外,甲方未取得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或其他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赢利性行为。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若需要参加招投标项目, 需事先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3、若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在协议期满前 7 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转出手续,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退还,并为乙方变更提供必要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甲方应确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5、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并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含续期注册)费用、执业年检费用及乙方每年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的相关费用(如聘用期不满一年,则此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注册办理期间,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
7、协议期间,乙方有权实时了解其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的使用状况,甲方须给予配合。
8、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所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由此对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9、协议结束后,若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证件无法转注,则应继续完善手续,抓紧办理,直至全部证件转注成功。
10、若本协议结束甲方不再续约,应提前 1 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国家建设部门注册一级建造师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交给甲方,并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性,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协议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和一级建造师注册时所需资料的签署和签章。如乙方未予配合的,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甲方需将乙方注册执业证书(或执业印章)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及用于承接工程项目的,甲方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需要参加会议差旅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参加会议的劳务费按照 ¥ 元/天 计算。
4、履约期内,若遇社保联网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证书确不能在甲方注册使用的,乙方应退还按使用时间计算的剩余费用给甲方。
5、在甲方办理资质申报、年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需要时,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
6、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本人所持有的建设部颁发的其他证书,如因其它证书在非甲方以外的单位注册。造成甲方注册不成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退还甲方的全部已支付费用。
7、若本协议结束乙方不再续约,应提前 1 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填补职位空缺。
8、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注册失败、或者注册延期将由乙方承担责任(如:证件真伪问题,提供相关资料不到位),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协议期间若甲方需要乙方配合提供相应证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迟, 不得拒绝。
10、注册期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若因乙方证件提供不及时或者是提供不到位等原因而可能导致甲方办理资质延期或者是不成功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承担合法使用责任,在协议期间有效期内,如未经双方商议,甲方将一级建造师相关资料用于工程当中,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
2、乙方如无故违约(参照乙方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回已支付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使用费及其他相关损失。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执业证丢失或吊销, 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资格证、注册执业证丢失,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和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甲方应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的,所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责任。
5、在聘用期间若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费用,或甲方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借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1、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败诉方承。
第九条: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征得另一方同意方可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要提前解除协议,须返还甲方协议剩余期的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协议期内的证书聘用费。协议期满,双方有意签订时, 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协议,需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对方。
第十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以第一条为准。
2、本协议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本协议所指费用均为税后。
3、本协议在由甲方保管的证件资料(如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职业手册原件、建设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原件等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完整交还乙方后失效。
4、若在办理注册的期限内,因发生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预测的外界因素,而不能完成或者是继续注册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办法。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商议解
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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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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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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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年 | 月 | 日 | 签订日期:年月日 |